2021年議會第12號決議通過的《2024年蒙古國立法完善指南》第136條中,修訂《菸草控制法》,為規範某些新型菸草和菸草製品的消費創造法律環境起草法律。

7 月 9 日,胡志明市律師協會律師 Diep Nang Binh 接受老東報採訪時表示,根據海關總署的說法,電子煙的進口是像煙草產品一樣管理的。由工業和貿易部核准進口捲菸和雪茄等商品,具體來說,越南煙草公司 (VINATABA) 是目前唯一允許進口該物品的貿易商。

2018 年 12 月 31 日,以色列議會通過了有關煙草營銷和廣告限制的歷史性煙草控制立法。這項名為“廣告禁令和營銷限制法”的立法代表了自 1983 年第一部國家立法通過以來以色列煙草政策最深遠的變化。雖然同為煙草製品,香菸包括加熱菸(IQOS)都包含在之前的立法中,但電子煙不受管制,新法將其列入菸草製品中,並規定了煙油及一次性煙彈的尼古丁濃度。
資料來源:以色列公衛研究雜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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